警察倒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嗤笑一声,拽起豁子,塞进微型面包车改装成的110巡逻车:“甭跟这儿散德性了,有话到所里交代去吧——那女的,你也得去。”
陈金芳便顺从着站起来,却没走向巡逻车,而是一瘸一拐地往店门里走进去。这时警察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我:“有你事儿没有?”
我还没说话,陈金芳头也不回地甩过来一句:“没他事儿。”
“哦,那你算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是不是?”警察晃了晃从豁子那儿缴获的三棱匕首,换了种推心置腹的口气对我说,“听我一句话,国家少了你照转,你们家少了你——不行。”
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让我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就没工夫给你写表扬信了。”在众人的注视下,我仍浑浑噩噩,却没离开,而是跟在陈金芳的身后,拐进了店面。这是个新开的服装店,刚装修好,地砖的缝隙还勾着白边儿,不锈钢衣架上空空荡荡的,尚未来得及罗列任何商品。店面后面,有个简易的卫生间,陈金芳缓缓走到带镜子的洗手池前,仔细地梳洗。她拿毛巾把脸上的各种汁液擦拭干净,又长久地凝视镜子里的自己。站在她背后,我看见她眼眶和颧骨上泛起的大块瘀青,也看见她正透过镜子看着我。
毫无预料地,陈金芳转过身来,像鸟一样张开双臂。我便如同受到了什么神秘的召唤,一头扎过去和她拥抱。论个头儿,我已经比她高出不少,但身体却不知不觉地越陷越低,直到单腿跪着,脸埋在她的胸前。在摩挲的过程中,我感到她已经膨胀得相当可观的胸脯反复蹭着我的面颊、耳朵。我把它们挤得变形,它们则让我险些窒息。这还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与女性如此密切地肌肤相亲呢,那种气息和质感只在我的春梦里出现过。但是此时此刻,我却毫无邪念,就连少男下意识的血脉贲张也没有发生。我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失意人和另一个失意人的拥抱。陈金芳散发着近乎母性的慈爱,而我则想要从她那儿得到安慰。我希望有一个人和声细语地对我说:没关系,你所经历的都是小事儿,不妨碍世界照转生活照过……然而没人说话。我只能箍起臂膀,把陈金芳的腰越勒越紧。
和她相拥的时候,我是不是没出息地哭了,蹭了她一前襟的鼻涕眼泪?这个细节我是真忘了。但陈金芳的气味和触感却像嗞嗞冒烟的烙铁,在我的感官中留下了真切、不可磨灭的记号。
过了些日子,我顺理成章地到大学报了到。我父母大概认可了我这辈子必将沦为一个庸人的前景,从此对我的事儿不闻不问,我呢,更是年纪轻轻便开始学习着用混吃等死的心态应对生活,并且成效斐然。因为脾气出奇的随和,谈吐又不令人生厌,我在脂粉堆里相当如鱼得水,很快就交上了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女朋友。记得第一次和女孩在路灯底下拥吻时,那姑娘突然推开我,认真地问:
“你以前没和别人这样过吧?”
我居然无言以对。这让她失望极了,那副表情简直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跨出“人类的一大步”后,蓦然看到月球上插着苏联国旗。再往后我就学精了。当外语系的系花茉莉问出类似的话时,我先考虑了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她,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笃定地说:
“当然没有,一直守身如玉地等着你呐。”
“骗人吧你?”茉莉既欣喜又羞涩地埋下了头。啊,原来她们在乎的只是一个态度。
在此情此景中,我会不可遏制地想到陈金芳。这时我陡然意识到,以前把她视为无关紧要的陌路人,这是在骗自己呢。陈金芳变成了我记忆中诡异的存在,她不是我的初恋,却又恍若初恋,她没跟我说过几句完整的话,却又是我绝无仅有的倾诉对象。这样的关系,从她第一次站在我窗外听琴的时候,就埋下了种子。然而现在琴已经被我束之高阁,陈金芳也不知去向了。
周末从大学回家的时候,我曾经专门去过最后一次见到陈金芳的那条街。街道没怎么变样,但服装店的店门已经紧闭,挂着小孩儿手腕粗的链子锁,张贴着转租广告。许福龙倒是又在我们院儿的食堂干了两年,陈金芳她姐的馄饨摊儿则因为卫生不达标被取缔了。后来,这对夫妻也离开了北京,据说是回老家继续开饭馆了。至此,陈金芳和她的家人像是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拿高压水枪一冲,转眼就不留痕迹。对于北京这座城市而言,这也是大多数外来者的命运吧。
曾经“带着”陈金芳的豁子,倒是与我有过一次不期而遇。那是在我大学刚刚毕业的2002年,帕尔曼第二次来华,他先在上海音乐学院开设了为期三周的“音乐大师班”,然后在北京举办名为“贝多芬之夜”的专场演出。因为小提琴已经成了我的心病,那次演出我本来不想去听,但又恰恰因为心病,开演当天,我便开始坐卧不安。踌躇良久,我最终还是坐车赶往人民大会堂。这时票已售罄,各路神仙正飘然入场,一队蛮横又神秘的豪华汽车直接堵住了会场入口,穿黑西服的警卫簇拥着一个打扮得像绣球似的胖老太太走出来,并厉声呵斥记者:
“别瞎拍。”
我在台阶下的小广场上晃悠着,想等黄牛上来搭讪。几分钟以后,果然有一个男人凑近过来,像电影里的特务接头一般掀开夹克衫的一角:“要票吗?”
“多少钱?”
“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