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很遗憾,那天晚上,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理性地想一想,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她不仅留在了北京,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上档次”的地方看见她,比如说“民族饭店”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马克西姆”餐厅。“带上”她之后,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乌诺”轿车,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丰田”或者“尼桑”,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无论大小,都已经是典型的“成功人士”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变成了“圈子”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我们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我终于停止了拉琴。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假如再矫情一点儿,我几乎要吟出一句“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屁话了。可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以前,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如今人家不来了,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充满了虚伪的、专属于知识分子的恶劣脾性。也怪了,从这个角度认清自己之后,先前的羞耻感反而消失了。我几乎是如释重负地躺到床上,转眼就睡着了。

    在那之后,我还见过几次陈金芳,都是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朋友们对于她的传言,有一些在我这儿得到了证实,有一些则存在出入。比如说,豁子的确开了一辆“乌诺”轿车,带着她穿街过巷,但那车并不只是为了兜风而买的,他们还用它来拉货。万寿路南边有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豁子使出泼大粪、扔砖头等一系列青皮手段赶走了几个浙江人,接管了人家的摊位,陈金芳顺势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板娘,专卖广东生产的便宜服装。我到那市场去给谱架配螺丝时,曾看见她着装艳丽地端坐在摊位后面,豁子则满头大汗地跑进跑出,从停在门外的车里将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扛进来。此时此刻,他们的形象就不是流氓和“圈子”了,而是像极了一对勤勤恳恳的小买卖人。尤其是陈金芳,她与顾客讨价还价时那副熟练、老到的口气,让人很难相信她连十八岁都不到。只是在有人问起她本人身上穿的、质地明显精致得多的衣服“有没有货”时,轻佻傲慢的表情才会回到她脸上。

    “想买这个呀?那得奔‘燕莎’。”陈金芳翻了个小白眼说,同时对豁子扑哧一乐。

    看起来,陈金芳对眼下的生活状态充满了死心塌地的热情。按照这种趋势,她在此后几年、十几年中的轨迹几乎是可以想见的。比起现如今,当年的经济环境明显要宽松、公平得多,更关键的是机会遍地都有,只要能吃苦会算计,没有什么“背景”的人也能混得丰衣足食,甚至还能发笔小财,一跃进入暴发户的行列。陈金芳和豁子算不算得上情投意合谁也说不好,但起码,这俩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攫取欲;而在“兄妹开荒”的生涯里,他们的性格也会逐渐被磨砺得踏实、安稳。尤其是豁子,不大不小地吃几次亏,就能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流氓习性和暴脾气。等到他们“姘”累了,会自然而然地结婚,繁殖后代,那时的豁子多半会梳上一个大背头,胳肢窝底下夹着真皮手包,整天忙活的事儿不是满嘴跑火车地谈生意,就是通宵达旦地打麻将;陈金芳呢,她的身体会发胖,她的皮肤和头发会一起变得干黄,她的手上脖子上还会戴个半斤八两的金首饰,她会满嘴脏话地骂丈夫骂孩子,但又随时随地琢磨着能为自家人占点儿什么便宜……

    千万别认为我的这番形容有讽刺之嫌,告诉你,这就是那年头的男女“顽主”们浪子回头之后的典型形象。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同学,对陈金芳报以的相当务实的祝福了。

    可是无需展望多年以后,仅仅才过了不到两年,陈金芳就证明了我对她的预期是错误的。与此同时,我还让我母亲对我的预期也落了空。高中毕业后,我没有进入音乐学院,而是被迫改投了一所综合大学。尽管我从小到大拿过厚厚的一摞获奖证书,但却在最关键的“艺考”环节中被淘汰了。主持考试的教授对我的评价是:技巧有余但却缺乏灵感,如同一座过早发掘殆尽的贫矿,提升空间极其有限。他们断定我无论再怎么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顶多作为一个娴熟的匠人在音乐圈儿里混日子。平心而论,这样的认识不可谓不客观,连我自己都心服口服。

    也许是不忍心看到我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两个好心的老师还把我推荐给了普通高校的管弦乐团,为我换来了几十分的特长生加分。尽管最终拿到了烫金的录取通知书,但我的心情仍然颓丧极了,整个儿人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失败主义情绪之中。我对小提琴也迸发出了一种近乎生理性的厌恶,几乎一看见那玩意儿就想吐——这也是许多专业琴手改行之后的普遍反应。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家人不爱搭理我,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整天不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我黑了一圈儿也瘦了一圈儿,骑车的时候也不抬头看路,而是低头盯着柏油路面上的斑点如蚂蚁迁徙般涌向身后。我还会恶狠狠地诅咒自己:让车撞死才好呢。

    有那么一次,我骑着骑着,便真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很遗憾也很庆幸,不是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而是前方的一辆三轮车。骑车那老头儿也没有嗔怪我,而是像掏自个儿裤裆那样按着车闸,伸着脖子朝马路对面看热闹。

    那里围了一圈儿人,尖厉的叫声不时响起。因为正在垂头丧气,我没心思看热闹,便想绕过那辆三轮车,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但又一声女人的叫喊传过来,令我像听到熟人的召唤一样,不由自主地扭头。我果然在人堆里看见了陈金芳。

    她斜坐在地上,背对着一家门脸崭新的服装店,店面的两扇玻璃门上分别印着血红的大字,一边是“精品”,一边是“时尚”。阳光滑过红字照在她脸上,仿佛流得一头一脸都是血。而她脸上确实还附着着许多汁液,大概是眼泪、鼻涕和口水混合而成的。陈金芳捂着她的腰,大口地喘气,旁边的豁子却揪起她的头发,令她像某种水鸟一样伸着脖子仰面朝天,同时用脚狠狠地踩向她的小腹与胯骨,发出了扑扑的声音,很像在踩一只暖水袋。男人打女人本来就很刺激,何况是打一个蜜桃般的年轻姑娘,群众发出轰然的感慨,有人不凉不热地劝架,却没人真上来阻拦一下。而在挨打的过程中,陈金芳始终是一言不发的,她只是尖叫,嗷一声,又嗷一声。我突然想起来,过去遭到班上同学欺负时,她也是这个反应。她就像个一捏就响的橡胶娃娃,当疼痛转瞬即逝,她便会归于平静。

    也不知是怎么了,血腾地充满了我的脑袋。我头晕眼花,四肢却几乎自主地运转了起来:下车,过马路,冲进人堆,照着豁子的肚子踹了一脚。我从来没有真正与人打过架,因此那一脚踹得很没威力,豁子条件反射地侧了下身,就轻易躲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退开一步,与我对峙。我的表情一定是咬牙切齿的,心里却绝无英雄救美的豪迈气概,而是一片百草荒芜的颓丧。学琴不成、苦功尽废,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在这一刻膨胀发酵,演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寻死欲望。陈金芳被打成什么样我才不管呢,我的真实念头,竟然是想借助豁子的手,让他一刀把自己捅了。

    我的出现登时让旁观者们“哦”了一声,我猜,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定把思路往情感纠纷上引了:俩小伙子为了个“圈子”当街动手,多么俗套又多么让人激动。而豁子果然挺配合我的想法,他嘟囔了一句“你丫作死吧”,眼眶里流出空洞的、狼一般的光来。他的右手则缓缓地向牛仔短裤的屁兜儿摸过去。这种人出门都是随身带刀的。从他的眼里,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下场:血溅五步,像狗一样趴在水泥地上,四肢间或抽一下筋。这副耻辱的样子是多么适合给虚无的、没有意义的人生画上句号啊,十八岁的我盖棺定论地想。我的两腿开始打战,括约肌几乎失灵,费了好大劲儿才没让自己当众尿出来。这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我正在准备受死。

    但只一转眼的工夫,那让人血脉沸腾、灵魂出窍的时刻就结束了。豁子插在屁兜儿里的手刚掏出来,便被一个匆匆赶来的警察攥住。警察熟练地使了个绊儿,把他按倒在地,手反剪在背后上了铐子,然后一边擦汗,一边公事公办地询问怎么回事儿。

    群众七嘴八舌,半天也没讲出个头绪。而此时,豁子却一反常态,露出近乎于委屈的表情来。他撅着屁股,脸被按在水泥地上,斜着眼睛看向陈金芳,缺了个口儿的门牙发出嘶嘶的哨音来。

    “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他挣扎着对她说,口气与其说是质问,倒不如说像是哀求,“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陈金芳呢,她仍沉默不语。她的手还捂在小腹与胯骨的交界处,但表情是淡漠的,近乎凛然。面对豁子被挤得变形的脸,她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无论是警察还是围观的人,都竖着耳朵等她说点儿什么,但陈金芳始终没开口。她就那么坐着,仿佛出神入定了。

    “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豁子又叫唤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