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不由猛地一颤,我瞪大眼睛看着那个小伙子。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整个人因为恐惧而变得莫名烦躁。
“小哥,你冷静一点,告诉我,为什么听到什么,或者看到什么就会死?”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没有说谎,他的每一个表情和动作都是真实的。
我想,他一定是经历了什么,否则,不可能会那么害怕。
“那间地下室里根本就不用来招待客人,我每天打扫地下室,那些好酒好菜完全没有被人吃过,而我却只能硬着头皮全部倒掉。”他说到这里,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我就问领班,为什么这么浪费,领班说,让我永远都不要问这个问题。”
我的呼吸骤然一滞,心跳在停顿了几秒钟之后,猛烈地跳动了起来。
第一次走进慕斯酒店的时候,我隐约隐约感觉到,这里不仅仅是招待人,还招待——鬼!
小伙子的眼神慢慢聚焦,接着,继续低沉地说道:“我虽然是个乡下人,可我不是个贪心的人,我没有偷吃,也不会藏私,可我有一次,晚上无意中掉了打火机在地下室里,所以想回来拿,结果……”
他整个人面露惊恐,说话的时候,双唇都在微微颤动,他停顿了片刻,接着说:“我走到地下室门口的时候,竟然听到地下室里传来一阵笑声,还有人在说话,可我清楚地知道,那里面根本就没有人!”
他看着我,紧紧掐住我的胳膊,说道:“你相信我,那里面真的没有人,可我却不敢打开那扇门,因为我心里害怕!”
“我信,我信……”
他像个疯子一样,整个人因为恐惧而变得愈加暴躁。
听到我的话,他显得安静了一些,缓缓放开了我,接着继续说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已经是第七个在地下室里上晚班的人了,而我前面工作过的六个人,都死了……他们的死状极其恐怖,像是被什么东西吃掉了……”
我听到这里,突然想到之前在棺镇的警察局里,严队长给我看的那些照片,傻大姐被野狗啃掉的尸体血肉模糊……
鲜红的皮肉往外翻着,能够清晰地看到上面的血管和肌肉组织,那血肉的切割处非常不平整,是被野狗硬生生撕开的,上面还残留着野狗的压印……我顿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干呕了两声,好不容易才缓了过来。
那小伙子的表情慢慢变得平静,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来慕斯酒店打工,我知道,前六个人的死,都和那个地下室有关,有人是因为偷偷尝了一口里面的菜,有人是因为偷偷私藏了里面的酒,有人是因为在值班的时候不小心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他听到他说的话,整个人已经再也站不住了,我好像被人抽空了力气,双腿发软。
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全身的汗毛都倒立在皮肤上,浑身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