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致和不来虚的,他说的话很实在。
闻樱要追加被告人,这案子波及的面更大了。
没有哪个案子是只签委托协议就完事儿的,律师在准备起诉材料时,会多次需要委托人的配合——闻樱对这点感触特别深,她当律师时,因为多次找委托人配合提供证据材料,还被委托人不耐烦骂过。
委托人觉得自己花了钱,还要被麻烦,那这钱岂不是白花了!
闻樱能说什么,律师再厉害也没开天眼,很多证据委托人不提供不配合,叫律师靠想象去伪造吗?
郑致和说原告会被打官司的过程打败,其实律师也这样,有时候逼疯律师的不是对方的代理律师,而是自己这边的委托人。
委托人不配合提供证据。
委托人不说实话,让闻樱上庭时被对方律师打个措手不及。
这些坑,闻樱全部踩过!
她那时候就发誓,有朝一日她做了委托人,如果评判满分是一百分,她绝不满足做九十九分的委托人!
见闻樱久久没说话,邹蔚君还以为闻樱被郑致和吓住了,胆怯了。
邹蔚君并不失落。
闻樱还是个小姑娘呢。
小姑娘写写小说就很不错啦,这些压力本该让大人承担嘛!
“郑律师,这个问题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少年偶像》这部书是我手里策划的一个重要项目,我和单位的立场是一致的,不管花多少钱打官司,我们都要找《爱格》要一个说法,要恢复作者的名誉。”
郑致和表面上点头赞同,内心其实不以为然。
他知道邹蔚君是真的想替面前的小姑娘恢复名誉。
但邹蔚君的单位不一定是这么想。
对出版部来说,图书能热销才是最重要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