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的冬天,沪市的一处弄堂里。
“顾予安,都三年了,你还不知错?”
顾建国的呵斥渐渐拽回孟予安的思绪,她看着眼前的养父,一时间又有些恍惚。
她不是死了吗?
死在那个要靠流血,才能混上口饭的监狱里。
不等她回忆清楚,一盆混着若干冰碴子的水便迎面泼来。
孟予安只来得及微微斜身,大半的水混着冰碴子还是顺着重力落在了她的头发里、脖颈处、衣衫上。
她抬起手,拂去眉间的水渍,眼神冰冷地看向拿着盆的青年——她的好二哥,顾知礼。
顾知礼对上她的眼神,好像看见什么脏东西似的,眸子里顷刻间便装满了嫌弃,“三年了,宁宁到现在膝盖还年年发痛,不过是要你一句道歉,你就这么为难?”
“这三年里,宁宁没有一天不替你给爸妈求情说好话的。”
“好不容易咱妈才松口,只要你道歉,这知青返乡的户口立马就能帮你从北疆迁回来。”
“顾予安,宁宁跟你不一样,她一向心善,你一个害人精可别给脸不要脸。”
跟她不一样?
害人精?
是指她三年前把顾宁宁从屋檐边上推下去,让顾宁宁几乎摔断了腿吗?
可那分明是因为顾宁宁想推她,却一个脚滑自己摔下来的啊!
而自己为了救顾宁宁,忍着胳膊脱臼的疼痛,好不容易撑到有人在下面接着她的时候才松手,却被骂作白眼狼、害人精……
顾宁宁可是当天就被全家人呵护着送到卫生院救治,而她却拖着脱臼的胳膊,一点一点的从屋檐上爬下来。
她自己一个人,忍着疼痛,好不容易撑到卫生院,还没来得及去找医生给自己的手臂复位,就被正在窗口缴费的顾文霄一把揪到顾宁宁的病床前,逼着她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