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人家现在是赚大钱的城里人,自然不屑于同我们这些村里人讲话喽。”
姜艳也走了过来,火上浇油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就你每月带回来那仨瓜俩枣,还不够一壶醋钱!我随便猎杀一只羊,就是你的几倍!”
说完,兄妹两人转身离去,似是懒得再搭理姜启。
不过,姜勇这话倒是不假。
在烈山村,男子最有出息的事情就是当猎人!
猎杀一只成年山羊,若是拿到市上去卖,每只获利将近二两银子,抵得上姜启现在一年的工钱了。
通常情况下,烈山村一个成年男子至少每周可猎杀到一只山羊,一年下来收入可观。
因此,这里虽然地处偏僻,却很富裕,不愁吃喝,更不愁娶不到媳妇。
尽管山村比较富裕,却鲜有匪盗光顾,原因无他,皆因这里民风尚武,好勇斗狠!
为了能成为英勇彪悍的猎手,男孩儿从小就以强身健体为重。
正是这个原因,自幼就身材瘦弱的姜启在这里并不“吃香”,甚至活得很“憋屈”。
在那些同龄人眼里,他是典型的“懦夫”形象,嘲笑他只配与女孩子在一起玩耍。
可少女也爱英雄,实际上,姜启在大多女孩儿眼里也不受待见,这就养成了他有些孤僻的性格,经常一人独处。
不过,姜启也有令其他孩童儿不可比拟的优点,那就是他的眼睛“很灵”。
大家一起去山上采蘑菇、挖野菜、摘野果,若是带上姜启,他一眼就看出什么蘑菇有毒,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果子不好吃……
如此一来,每当有人上山采摘时,都喜欢叫上他。
也是因为他身体瘦弱的缘故,大伯见他无望成为优秀的猎人,加之与自己的妻子、儿女多有不睦。
于是,便送他去城里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