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小时后,林夕端着粥走去仓库,一进门就感受到了空气里的炙热。
男人开始发热了。
“喂,醒醒!”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一切无碍,林夕轻轻推他,“起来吃药!”
睁开眼那一瞬,男人眼里的杀气让林夕下意识一退。
后背撞在高高垒起的狗粮包装箱上。
男人眸色一紧,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目光瞬间缓和,“对不起,吓到你了!”
林夕摇头,示意他张嘴,“这是消炎药和退烧药!”
吃了药,喝了粥。
男人精神比方才好了些,“你能帮我买一套衣服吗?我得尽快离开这里。”
离开?
林夕指了指他的伤口,“除非有人用担架抬走你,否则,3天之内你哪儿都去不了。”
别说去,动都动不了。
一动就会拉扯到伤口,万一伤口崩裂,不但她的辛苦全部白费,他这条命恐怕也没了。
男人沉默下来。
看着他眉心蹙起的纹路,林夕目光一顿。
从在垃圾箱旁看到他,再到把他安顿在仓库,她全部的心思都在他的伤口上。
直到这会儿林夕才发现,报信的小麻雀说的没错。
这确实是个很帅很帅的男人。
眉眼冷峻,鼻梁高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