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冲着她咧嘴一笑的时候,两个梨涡下陷,清歌的记忆一下被拉回到久远的初中生活。

    明明看着他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名字,毕竟中间隔了几十年。

    她重生后也没见过什么同学,尴尬的推着自行车站在那儿笑。

    “你不认识我了?”一看她这模样,男生脸上的笑意一僵,随即不满的报上自己的名字。

    “是我,仝奕。”

    仝奕?一提这个姓氏,宋清歌眼睛一亮,

    “啊,我想起来了,你这个稀有姓氏,仝奕!我记得初三你转学走了呢,”

    仝奕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我谢谢你哟,总算想起来我了,初三跟我爸去山西了。”

    虽然两个人只做了半年的同桌,但仝奕对她很好,经常给她带零食吃。

    他的爸爸是一名机械工程师,全国各地跑着维修机器,所以他经常转学,家庭条件很好。

    “喂喂喂,清歌,这是你同学啊?”郑霜月好奇的凑了过来,打断了他们的叙旧。

    “啊对,这是我初中同学,仝奕,你是在工大吗?”

    郑霜月拉出旁边的另一名男生,“巧了不是,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张驰,他们是一个宿舍的。

    都想买自行车,我就跟过来瞧瞧。要是价格合适我也想买,没想到居然还有这巧事儿。”

    可不就是巧嘛,幸亏是初中同学,她好不容易逃离卫坡村,可真不想碰到熟人。

    既然遇上了,晌午他们就凑在一起去吃炸串。

    得知仝奕没有跟以前的同学联系过,她就更放心了。

    饭后,宋清歌载着郑霜月离开,仝奕一直看到她们拐弯,才收回了目光。

    “嘿哥们儿,你喜欢你同学啊?时隔这么多年,能一眼认出来的,肯定是真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