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带着两个弟弟,阿锦申请了单人的宿舍,住宿费比合租的要贵的多,但也比外面自己找房子方便多了。
可惜的是,李大麦学手艺学的很好,得到了师傅的赏识,在半年前就被师傅带到了城里,从城里到县里,骑自行车也要两个小时。
自行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现代的法拉利,阿锦买不起。
建福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很快就下来了,就定在开春之后的三月份。只剩下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在县城里比乡下要方便的多,不需要定时定点的去领票买布,公社是随时开门的,阿锦又是织布厂的工人,买布有优惠。
阿锦这次大手一挥,豪爽的直接买了一匹布回家,这次她没有再给孩子们做军绿色的衣服,而是选择了深蓝色的耐脏耐磨的料子。
给每个人做了一套新衣服,建福的新军装也发到手里了,这次倒是不用再拿着铺盖去参军了,军队里都给现成的。
建福入伍当天,一身军绿色的军装,胸前带着大红花,阿锦带着两个弟弟去车站送他,她握着建福的手嘱咐道
“在部队里好好表现,机灵点,你是高中毕业的,比其他人有优势,争取早点入党,知道吗?”
建福点头应道“知道了,大姐。”
阿锦又道“经常给家里写信!每个月的工资不要寄回来,自己留着花,我们自己够用了。”
建福又点头“知道了。”
“还有啊,不准把学习拉下,谁也不知道啥时候就能考大学了,大姐还指望你考个军校呢!”
建福难得的没有反驳,只是一味的点头“我知道了。”
阿锦又把一些钱塞给了他“这些钱你拿着,以后别指望我给你钱了。”
建福低着头不说话,眼泪啪嗒啪嗒的掉在了阿锦手上。
阿锦伸手抹去他的眼泪“你个傻孩子,哭什么,当兵是好事。”
建福看着身高与自己肩膀平齐的大姐,瘦弱的身材,一如既往洗得发白的衣服,就是这个小小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养大了三个弟弟。
他把头抵在阿锦的肩膀上,开始痛哭起来。建运和建满也抱住他,几个人哭做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