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个雨夜被舅舅收留后,盛愿就再没见过他。
老管家说:先生次日一早就去了澳门出差,走的时候小少爷还在发烧,自然不记得他曾经去过房间。
算算日子,舅舅也快回来了。
盛愿小心翼翼的摊开纸张,寄信人的字形疏朗,带着力透纸背的笔锋。
【阿願,最近在莊園住的可還習慣,三楼的畫室和錄音房都是給你準備的,不要太拘謹。
助聽器已经送回廠家,型號很老,找齊零件需要一段時間,於是按照你的情況重新配了一副,半月後寄回。
附:澳門出差,路過香港,在挑選伴手禮這方面不是很擅長。我們阿願想要舅舅帶回去什麼?直接和管家說,他會轉告給舅舅。】
手指抚过那遒劲的字迹,干透的笔迹在指尖染上了淡淡的油墨香。
他在这字里行间中确定了一个既定的事实——舅舅和他一样,是香港人。
他们拥有同一个故乡,会说同一种语言,可即便知道这些,似乎也说明不了什么。
他与他依然是泾渭分明的云泥。
盛愿把这封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唇角勾起小小的弧度。
哪有人会因为不知道买什么伴手礼特地写一封信啊……
虽然他和舅舅没有互相的联系方式,但是还有管家这个中间人,他却偏偏选择了这样耗时耗力的方法。
盛愿把信纸重新塞回信封,同茨戈薇庄园的那片玫瑰一起,夹进了书里。
不过这样也好,他喜欢实物存在的感觉。
即使以后离开,他也能时常把它翻出来,而不是空有一段虚无的回忆。
盛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慵懒的支着脑袋,漫无目的地望向庄园前笔直的长路,以及渐渐消失在长路尽头的夕阳。
即便他不久前才在壹号公馆住下,可心中却已经在悄悄倒数着离开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