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琦的脸上露出一抹惊喜之色。
张福贵也凑了过来,瞧了瞧粪便,顿时与陆琦一样,脸上也露出一抹喜色,语气有些激动地说道:“陆老板,你看得没错,这的确是猞猁的粪便。”
确定粪便是猞猁留下来的,陆琦的心思活络起来。
猞猁蜂巢也被称为山猫,它全身上下最珍贵的就是它的皮毛,其皮毛质地优良,毛厚而柔软。
故而在皮毛市场上备受青睐,尤其是那些有钱人,对猞猁皮毛制品有着近乎偏执的喜爱。
猞猁生性机警,时刻保持着高度警惕,在活动的时候,它也会不断观察周围的环境,对任何异动极为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它们就会迅速戒备或者逃。
而且它们的视觉和听觉以及嗅觉,都非常敏锐,能在远距离察觉到潜在的危险,就算是光线昏暗的环境中,它们也能清晰地看见东西。
除此以外,猞猁身体非常灵活,奔跑速度也很快,尤其是擅长在山林间轻松穿梭,甚至攀爬和游泳都不在话下。
因此它们极难被捕获,皮毛也很少在市场上流通,但凡一出现,都会被有钱人争相购买。
发财的机会来了,陆琦的眼中闪烁着精光。
猞猁的粪便如此新鲜,应该还没走远,只要他们一路追踪下去,说不定可以将其捕获。
看了眼积雪覆盖的地面,上面还有猞猁离开时留下的一排排脚印,陆琦的心里对于捕捉到猞猁又多了一丝信心。
他拍了拍大壮的脑袋,笑道:“走,大壮,跟上去!”
大壮摇着尾巴叫了一声,在前方带路。
陆琦和张福贵紧紧跟在后面,顺着脚印的方向小心翼翼前行,尽量不发出声响。
随着他们追踪的深入,猞猁留下的痕迹愈发明显,皑皑雪地上,脚印变得越来越清晰。
陆琦的呼吸略微有些急促,他知道距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簌簌!”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细微的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