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这个年龄能够主导一个项目组的,更别说还是一个重点项目,至少在我印象里还没有见过。”
“在这一点,我只佩服你一个人。”
陆时羡微微一笑,保持谦虚:“恰逢其会,运气而已。”
走在后面的瓦莎听到这句话,忍不住对着陆时羡的后脑勺丢了个卫生眼。
但其实,赛拉说的并无任何夸张之处。
在科研圈,从一名普普通通的科研狗成长为独当一面的项目掌控者需要太多太多的时间了。
至少,你一个硕士毕业生敢去指挥学历比你高的人吗?
就算到了博士生,也是稍微受到一点重视的科研狗,在身份上与之前并无太大的区别。
当你三十岁左右博士毕业,再熬了数年时间,终于成为博士后。
或者职称从助教到讲师,最后再到副教授,其间的时间跨度是非常之大的。
就拿陆时羡与赛拉都认识的伍德而言,年已近五十岁,才熬到了副教授的职称,在一座实验室里担任项目负责人。
由此可见,参与一个项目和领导一个项目完全是两个概念。
陆时羡无论拥有什么运气,能以这个年龄做到别人四十多岁才做的事情,这足以说明一些问题了。
一路几乎是以小跑的速度回到实验室,此时无论是之前亲眼见证还是道听途说的成员都用佩服的眼神看着陆时羡。
这个华国人似乎只要他出马就没有完不成的事情。
救火队长果然名不虚传啊!
“都看我干什么?”陆时羡故意咳嗽一声,提醒了一下他们。
“细胞培养弄完了吗?”
“重复实验做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