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诽谤的事情,光是贩卖人口就不是什么小事。”
“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那个女人死了的话,那可就是重罪了。”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如果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故意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杀害或重伤,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重伤)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我还以为你把你学的都忘光了。”
“我在学校的成绩很好,只是不喜欢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而已。”
“好吧,你多久自己开的事务所?”
“一年吧。”
“厉害厉害。”
“我们是不是该回归正题了?”
“恩,对,你还是不想说的话,我不介意让你看看证据,或许你可以顺便再考虑一下。”
“证据?什么证据?”
“你和那些人合作的证据,需要我给你看看嘛?”
“骗人,你们不可能有证据,我看过那个附近根本就没有监控器。”
“呵呵,你确定吗?”
“我可是从那天的监控录像里面截下了证据,所以你还有什么想说了?看看这张图,你确定这个人不是你吗?更何况还有人看见了你和这个人交谈。”
“不,不可能,没有人会看见。”
“黄警官,诬陷诽谤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等数罪并罚的话,大概是多少年?”
“起码六年,以后你孙子就知道他有一个坐过牢的外婆,不知道会有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