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医生能够治好一个患者的病症,对其落下的病根却是无能为力的。

      他习惯了掩饰自己的疤,慢慢的,他已经忘记了疤的位置了,只是偶尔不经意地触碰,还是会觉得不舒服,但是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舒服。就好比荨麻疹的痒。

      他在这个县城里住过一段时间,后来陆陆续续跟着爸妈迁徙了两三个城市,再后来跟着爸爸在长河区,然后现在又回到了这里。搬家成为了他的一向特长,他擅于在短时间内迅速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不留痕迹地离开一个地方,又再迅速地把自己的痕迹摆放到另一个地方。

      这就注定了他没有多少真正能够长久的朋友。

      他觉得自己挺搞笑的,朋友都没多少,还soulmate呢。读书吧

      ——

      他们的故事注定不是沿着这条路发展的。

      故事的走向,在第一次段考后渐渐发生了变化。

      ——

      星期五,是夜。

      胡喆吉洗完澡,光着膀子躺在床上点上烟,心情不错。

      昨天段考考完了,学校大发慈悲地施舍了一个双休。

      他看班级群里的信息像泉水一样不断涌出,随意翻了翻,基本都是在分享试卷答案讨论题目和估分的。

      学霸凡尔赛,学渣原地开摆,中间层的基本沉默不言。但魏桓是个意外。

      他和班里的每一个都处的挺好,此刻在群里洋洋洒洒地和其他同学聊一些没多大营养的东西。正觉得无聊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点开看看群成员。

      原来沈烨是群主。

      这倒令他有些惊讶,啊不对,也没必要太惊讶。之前看过一眼公告栏,没看错上面的表的话他记得沈烨好像是班长还是副班长来着。

      进这个群有段时间了,他从来没见过沈烨发言。

      鬼使神差下,他点开了沈烨的头像,那是一张像是在沙发上拍的白橘色缅因猫的图片。不点开看的时候觉得挺可爱的,点开认真看,这只小猫的眼睛很深邃,像看不见底的深渊,挺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