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这个孟瑶耿直简单的让人很有好感,尤其是常与戴着面具的人打交道的覃明。不过好感归好感,在生活里,太过耿直往往代表犯错的也多。

    至于孟瑶的能力,覃明今天早上已经领教过了。他也很少没见到这么有趣的人了,能把叶韶气得喜怒形于色的人,他还是决定帮她一把。

    在她离开前,语重心长的叮嘱道:“叶总喜欢听话的人,你听话点,他觉得没意思了,兴许就会变得特别大度友善,不会计较你的冒犯。”

    孟瑶体会出了这话里的深意,感激点了点头:“谢谢覃助理。”

    “不用,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相互帮助是应该的。”

    孟瑶对这个温和的男人好感又递增了几分。

    叶韶看着孟瑶蹦蹦跳跳出了公司大楼,然后总算还顾及那张脸,老老实实的走到公交站台边,从那轻盈的步子不难看出她心情很好。

    叶韶的心情也不错。

    在他的授意下,他去了趟业务部的工夫,上来后覃明已经把人打发走了。看着孟瑶开开心心上了车,叶韶手指摩挲着下巴,说道:“覃明,我听见你告诉她我喜欢听话的人。”

    覃明皮肉一紧,随即不动声色的道:“难道叶总不想看看像孟瑶这样的性子,能够‘听话’多久吗?”

    叶韶摆了摆手,不知是讽是赞的感叹:“一个职场菜鸟跟你这老油条一比,就像地上的蚂蚁。覃明,你出卖同事保全自己的工夫,练得越来越娴熟了。”

    “叶总谬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