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的酒吧一点也不忙碌,就是老头子一个人也能轻松对付。

    不过他还是收留了亨利,让他在酒吧里打杂。做些收拾桌椅,打扫卫生的工作。然后供应着这个大肚汉一日三餐。

    亨利也没想过自己这么能吃。人家吃牛排是算盎司的,他直接算磅。而且就那吃饭的气势,就是整头牛烤好了端上桌,也没人会怀疑亨利可以一餐吃掉。

    马铃薯泥别人是吃个一盘了事,顶多再加上点西兰花菜。但就这种连本地人都嫌弃的猪饲料,他一次可以吃上一锅。

    也许是之前那些年,每一餐都吃不饱,饿到怕了。如今有机会,一时控制不住自己,当然是敞开了吃啊。

    但老约翰从没有说过什么,反正吃完了他就继续去做。到后来,反而是亨利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自己是什么出身呀。虽然习惯摆烂,但是人情世故多少还是懂的。

    为了报答这个恩情,亨利当然是尽可能帮忙呀。尽管这个破酒馆没有多少事情要忙……

    不熟悉的鹰语,得益于穿越前的记忆,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熟悉了起来。

    不论是读写,或是口语上的交谈,都像是使用母语一样,不需要在脑子里转换成自己真正的母语便能理解。

    要说跟老美本地人的差异,也就是口音和一些俚语的使用吧。而这些东西也在和老约翰以及镇上的居民交谈中,迅速蜕变适应着。

    亨利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毕竟要在老约翰的酒馆里帮忙。这边的生意就算再清淡,也会要面对一些人,而且还都是熟客。

    在这样的地方,一个生面孔难免需要有人介绍一下,否则很难融入当地环境。

    至于离开了研究所后,这具身体多出来的力量与感官能力,对亨利来说都不算是个事儿。

    依然是得益于穿越前的习惯,想摆烂的一大重点,就是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能不被老板、上司盯上,自然是希望他们不要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只要每个月记得给薪水就好。

    所以轻手轻脚的行动,对亨利来说几乎算是本能了。

    哪怕自己的力量增加了不知多少,但只要日常生活足够小心谨慎,倒也不怕会因为额外的力量破坏了什么,进而引起他人注意。

    那些提升不知道几倍的感官能力更是如此。如何视而不见,如何听而不闻,这样的装死技巧更是深入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