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只要一提“诏狱”这两个字,人们无不为之股栗,汗涔涔下。诏狱,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羁押钦犯的地方,一般设在锦衣卫管辖的南镇抚司与北镇抚司。南与北的关系,类似于拘留所与监狱的关系。诏狱之所以令人害怕,一则是人容易进来不容易出去;二则是这里审讯所用的刑具可谓灭绝人性,而负责审讯用刑的就是北镇抚司堂官、锦衣卫都指挥佥事许显纯。
明末著名谏臣,全国第一廉吏杨涟,天启五年(1625年)因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状,与其他五君子一起被关进北镇抚司大牢,在进牢后的第二天(天启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许显纯便开始对六君子施用酷刑。
镇抚司的刑具分五种:第一种叫械,用栗木或檀木做成,长一尺五寸,宽四寸许,中间凿两孔放手。犯人出囚室前,即械枷,使之不得逃脱。如果狱卒想杀人,会先将人犯械起,然后敲其头颅,人犯双手械住无法反抗。
第二种叫镣,用铁铸成。所谓锒铛入狱,这锒铛就是铁镣。这铁镣长五六尺,盘在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人犯无法伸缩。
第三种叫棍,削杨榆条为之,长约五尺。每用棍刑时,狱卒用麻绳束起人犯腰腋,绳的两头栓在石墩上,用刑开始,便有两个棍手踩住绳子两端,受刑人的腰立刻被箍死,完全无法转侧,再用一根绳捆住人犯双脚,一名壮汉拉住绳头狠命朝外拽,人犯手被械,腰被箍,脚被拴,无法动弹了,棍手便开始使棍,棍头弯曲处像小手指般长短,一棍下去,“小手指”尽入人肉,深约八九分。
第四种刑具叫拶,用杨木做成。长尺余,直径约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跪起,用拶夹住受刑人十根指头,两头用麻绳揪紧,只要稍稍用劲,受刑人的手指立刻就血肉模糊。
第五种叫夹棍,也是用杨木做成,二根为一套,长三尺多,离地五寸左右安置,中间贯以铁条,每根中间还安了三副拶。凡夹人,就把夹棍竖起来,让受刑人贴近捆住双脚,用绳套绑住受刑人各个活动关节,然后放平,再用硬木棍一根撑住受刑人脚的左面,使之无法挪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尺,围四寸。刑手用它猛敲受刑人的足胫,只须一下,受刑人就会骨折。读书吧
诏狱中还有一些专用词汇,如用刑叫比较,索命叫壁挺。夹、拶、棍、杠、敲五种刑具都用叫全刑。六君子进了诏狱后,几乎是隔天一比较,五天一全刑。
除了以上这些刑具之外,许显纯还丧心病狂地发明了一种“极刑”。在他残害杨涟时,便用上了这种“极刑”。行刑时,许显纯先将杨涟周身打四十大棍,又上夹杠夹五十下,使之皮肉尽酥。而后,许显纯在钢刷子上洒上盐,一下一下在杨涟身上刷,把皮肉刷得一丝一丝的,不成丝的肉,许显纯用碎瓷片刮下来。这种“极刑”是“凌迟”和“洗刷”的结合体,两者痛苦加于一身,再以盐浸,真可谓残酷至极!
杨链受刑时,连狱卒都吓得心惊肉跳,不忍观看,而杨涟却视死如归,一声不吭。最后,许显纯命狱卒将一根大铁钉子横穿杨涟耳朵,再用几个装满土的袋子压在杨涟身上。见杨涟还没有死,又将一根大钉子钉入杨涟脑袋,杨涟才绝气身亡。杨涟尸体抬出大牢时,全身是丝丝碎肉,长长的铁钉留在脑袋里,两只耳朵被洞穿,脑浆从耳朵里流出来。
杨涟被害之后,许显纯及其党羽为了毁灭罪证,下令狱中人员仔细搜查杨涟随身之物。一名狱卒在搜检杨涟的枕头时发现了一份杨涟临刑之前用残破的手掌书写而成的血书,这名狱卒如获至宝,要拿着这封血书邀功请赏。但他看过血书内容之后,这位被残酷迫害致死的忠义之臣的字字血泪和浩然正气,深深的震撼了这位无名狱卒的内心。于是,狱卒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非常吃惊的决定,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厚赏,为了心中那尚未完全泯灭的良知,狱卒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将其血书保留下来。
天启皇帝死后,崇祯帝继承大统。崇祯元年,魏忠贤阉党覆灭,许显纯被撤职定罪斩首,杨涟获平反,追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号“忠烈”,这封血书才公诸于天下,并载入史册。
许莹看着杨铭震惊的样子,心中不禁一阵酸楚,脸上露出哀惋之色,“将军,您终究还是嫌弃小女子……”
“没……没有,不……不是……”杨铭哆索着回答,手下意识地在床上一阵乱摸。
“将军!您是在摸枪么?”许莹脸上顿时一片悲愤,情绪更加激动起来,“将军若是要杀了奴家,不需要您自己动手,只要将军说一句话,奴家就自己死在将军面前!”
“许莹,我……我没有……”杨铭赶紧缩回手,苦着脸解释道:“我这是……是条件反射……”
许莹鼻子一酸,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滴滴珠泪掉落在床单之上。
“许莹,别这样……”杨铭一把搂过许莹,将她的身子紧紧地贴在自己怀里。
杨铭一边吻着许莹脸上的泪,一边在耳边轻声安慰着她,“你父亲是你父亲,你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