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换了三桶洗澡水,这才把身上的泥都搓了个干净,他洗的时候才发现桶旁放着放着一把长相奇特的类似豆角的东西,拿起来闻了闻,没什么味道,往手上搓了下竟然有些许泡沫。

    这就是皂荚?孟晚用豆子洗了澡,发现还真的能洗干净,不免有些惊喜,他还以为要干搓,没成想还有辅助工具,不错不错。

    小屋南边是一扇木窗,没有床,也是一张两面贴墙,一面挨窗的炕,只不过没有主卧的大,和现代的榻榻米相似,但是更高。

    北面是一张书桌、一个高柜和一把椅子,椅子上搭了件长袍,和一条灰色亵裤,孟晚洗完澡拿起衣物准备穿上,却发现里面还掉出来一个小布块,上面还有四根带子,他不可思议的往身上比划发现是块肚兜!

    尴尬的抹了把脸,他终于意识到他此刻的身份性别,研究着将东西穿上去,别说好像是棉布做的,穿着还挺舒服,外袍他穿着太过宽松,袖子也长,他往上挽了两圈,终于意识到,如果不穿那玩意,那他很容易走光。

    他打开后门把木桶里的脏水倒进墙角,收拾好东西把他们都摆放原位,这才打开厨房的门走出去。

    “宋姨,这衣服是给我穿的吗?”孟晚顶着湿漉漉的长发,怯生生的问。

    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中间拴了条麻绳,常金花正在往上挂衣服,闻言回过头去,这一看便愣住了。

    孟晚原本圆润的脸因着路上条件艰辛,硬生生磨瘦了两圈,此刻他下巴是尖的,小腰是细的,倒是因为大部分时候在车上闷着,皮肤没黑太多,但也比在府里伺候人时暗了一度,此版肤色在北地这偏僻的小山村来看已经是惊为天人了。

    最出挑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孟晚精致貌美的五官,眉不修而浓黑细长,眼不圆却状若桃花,鼻子高挺鼻头小巧,嘴唇不大不小色泽略淡,唇珠丰盈饱满,哥儿们皆有的孕痣红的发亮,比芝麻大,比米粒又小,鲜明的铺在眼尾下,再偏几毫米便是泪痣了。

    他如今年岁比前世小,又故意想扮作乖巧,头微微低垂,漆黑的眼珠也在不安的颤动,配上他雌雄难辨的美貌,真真是令人眼晕。

    这场面,饶是常金花常年板着脸惯了,此时也不免张大了嘴,瞪大了眼,我滴个乖乖,我这是从人牙子手里买了个啥东西回来了。

    “你……你……你是?”

    “我叫孟晚。”

    可不是什么丑奴儿!!!!!

    常金花收回下巴,清了两声嗓子,“咳……那个是我家大郎前两年的衣服,如今家里没有富裕的粗布,你先穿着他的。”

    “哦。”孟晚站在原地手足无措。

    “宋……宋姨。”

    “诶。”常金花飞快的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