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尽欢午睡醒来已是下午,这一觉睡得很香,脸上还带有在竹枕上压出的红痕,甚是可爱。

    伸伸懒腰,睡饱了就是神清气爽,有点饿了。

    惊雀上前给她整理衣衫,“小姐醒了?燕窝粥已炖好,小姐先用些,奴婢已打发人去给小姐买猪蹄,一会儿就回来了,我去迎迎。”

    阮尽欢满意的嗯一声,惊雀很不错,做事轻手轻脚,且极有眼色,武功又好。

    惊蛰却不高兴了,这个惊雀,就会在小姐面前争她的宠。

    红了眼圈上前,“......小姐。”

    瞧她一脸委屈,阮尽欢奇道:“怎么了,谁给你气受了?”

    “小姐,奴婢知道自己笨,不如惊雀聪明,你是不是嫌我了?”

    以前阮尽欢身边就她一人,如今来了聪明漂亮贴心又会打架的惊雀,她有些不安。

    阮尽欢揉揉额头,“惊蛰,我怎么会嫌弃你呢?你这般好。”

    她是真心话,惊蛰的品德好,性格好,大嗓门也显得可爱,她很喜欢她。

    “那小姐觉得惊雀好吗?”她垂下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直觉告诉阮尽欢,这是道送命题,万一回答不谨慎,惊蛰就要两行泪。

    不不,她在拐角处看到了惊雀的背影,回答不对,将有四行泪。

    她叹气:“惊蛰,我说过,谁也代替不了你,当然惊雀也好,你们对我来说,就如手心手背一般,都是肉啊。”

    惊蛰眼圈更红了:“早晚我会被惊雀比下去的,现在她都赶上我了。”

    “不不,你别误会,没赶上,她是手背,你是手心,若是受伤,我的手心会更疼一些。”

    惊蛰睁大眼的,“真的?”

    “真的,我保证,我手心的位置永远给你留着,还是右手心呢,比左手心还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