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美?
团美外卖吗?
团美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我的天,这股份可不少啊!
团美的名字在整个国内谁不知道?他们的员工,简直就是路上的一道风景线,到处都要团美的人,包括林凡之前就进入过团美进行过送外卖的任务。
而且这个公司在互联网一百强榜单上是排名第七,财富五百强榜单排名第一百四十名,前五百强民营企业排名第六。
一年的营业收入在七百亿左右,市值在一百五十亿美元。
他拥有了团美这么多股份,这就有点牛逼了。
要知道,马爸爸在团美最大股东,是百分之二十点一四股份,创始人在百分之十一点四十四,还有其他的公司占股其余部分,而林凡则占据百分之二十五。
等等。
不对啊!
我好像是跑滴滴的啊?
为什么奖励的是外卖?
这啥情况?
“叮!系统正在帮助宿主注册团美外卖身份,检查到宿主之前已经有注册,是否保持原来身份?”
什么意思?
系统,你又让我送外卖?
我的个神呐。
我之前不是送过吗?你还让我送,我尼玛……
掀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