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简单!”
随即,叶琛打了个响指,只见精铁制作的牢笼立刻开始变形,然后将那怪物的四肢全都绑了起来。
看着露在外面的利爪,叶琛一挥手,那利爪立刻应声而落,随即一股血液喷涌而出。
拿到血液样本后,张淳翔连忙着急所有科研人员进行检测。
许久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血液中含有一种非人类的细胞组织,这种细胞组织为躯体提供了强大的能量,而他本身的细胞,其能量已经消耗殆尽,所以我们必须要等非人类的细胞能量耗尽之后,才能让他恢复过来!”张淳翔解释道,“可是我有一点不明白的是,这种非人类的细胞组织,其富有强大的能量,能够直接将人体细胞吞噬掉,可奇怪的是,这两种细胞竟然此时能完美的融合生存!”
“这就是血魂虫的妙用!”叶琛解释道,“血魂虫可以提供给细胞能量,更能让两种细胞处于一个融洽的状态!”
叶琛没有对这些人说血魂虫的另一个特性,存活五百年。
永生,一直都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一旦让人知道吞噬血魂虫能够存活五百年,叶琛不敢保证这些人会不会受到蛊惑。
一个小时后,那怪物终于消停了下来。
叶琛算了算时间,从安糖的家里开始,到现在,这怪物的变身时间竟然长达两个小时左右。
看着牢笼内躶体的一个男人,叶琛叫人打开牢笼然后为其穿起衣服,并且戴上枷锁控制了起来。
这人本身的细胞已经被耗尽能量,所以陷入了昏迷当中。
直到第二天,这人才缓缓苏醒过来。
叶琛看着这人,却见这人有些迷茫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枷锁,然后打量着周围的情景。
“这里是哪儿啊!”那人迷茫的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叶琛质问道。
“我叫李帅,怎么了?”那人疑惑的问道。
“你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吗?”叶琛继续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