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回柴桑
接骨之术用了一天一夜。
缝合完最后👙一块皮肤,普世已是🝾🐯🃗满头大汗,脱掉满是鲜血的手套,去外头嚼一块烟草醒神。
沈斯年🂺📳🞾松开咬在嘴间的圆木,四肢痛的他无法昏🅟睡。
好🙿🐈♡在他坚持住了,与驰骋疆场来说,这些又👵👵算什么。
再回柴桑,他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伤疤很快愈合,四肢如重生般活动。
一个雨夜后的早晨,花草⚬经春雨洗礼冒了嫩芽,扶风彻底脱去冬装,焕发春的气息。
沈斯年差秦桐找来一把🃵红缨枪,在后院翩然起势。
他🙿🐈♡已经好久没碰过抢了,双目闭合,各种招式在脑海中翻涌。
“自古英雄出少年。”
沈斯年还记得,毕权在位之时办了一场擂台👵赛,整个北方的贵族子弟,近千号少年比了三天三夜,他🕨🌍以一只红缨枪拔得头筹,获得众人称赞。
那会儿人人都说🚠🔮沈家大公子是将相之才,长大之后注定不凡。
再回想患病的这些年,沈氏当权,正是展现才华的好时候,他却连桶水都提不动🕊,前朝更是谣言四起,说他是狐妖所生,天性下贱,冲犯朝纲,🁾🚗自此被幽锁在后宫中⚉🏡🛧。
六年啊,把少年的鸿鹄之志都磨没了。
沈斯年还是要感谢普世的,☮不管他是抱着什👵么目的,是他让沈斯年重生了一回。
挥舞枪棍,枪头招招狠厉刺向前方。
沈斯年手脚修长,耍起枪来十分飒爽。
“公子身🏦手不错。”范子衿与秦桐在旁侍候,小声嘀咕。